研经日课378课:利未记18章
利未记18章
经文18:24-30节:玷污之地
许多人在读旧约的時候,往往有一个疑惑,为什么神要以色列人杀戮迦南人,似乎觉得神极其残忍,而且偏袒以色列人。这一段经文给了我们一个清楚的答案,解释了神为什么要逐出迦南人,而且也预先警告了以色列人亡国之因。
神逐出迦南人,并不是因为神偏好某一个民族,乃是因为他们罪大恶极,就像经文所说的:……因为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连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讨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24-25节)。这一切的事指的就是1-23节中所说的种种乱性、逆性的行为,还包括了把自己的儿女当作祭物献给偶像(21节)。这些恶,对稍有良知的人来说,都难以忍受,何況全然圣洁公义的神呢?
神把土地赐给人作为生活的地方,原是要人按照神的旨意而生活,人并不可以任意妄为。若是人不明白这样的原责而任意犯罪的话,我们所賴以生活的土地,也会被人的罪所玷污,玷污的土地就不再给人效力。例如亚当犯罪之后,连带受到咒诅的就是土地。
神的警告是: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25节),原来的迦南人就是被吐出去,是被神的公义所刑罚的居民。这个原则,对神的选民以色列人也是一样适用:免得你们玷污那地的時候,地就把你们吐出,像吐出在你们以先的国民一样(28节)。这就是后來以色列人被赶散到外邦的原因,因为他们没有看重神的警告,效法了迦南人原先的恶俗,以致于渐渐远离神。因此神并没有偏袒以色列人,神公义的原则是永远一样的。所以迦南人的受审判被杀,以色列的被逐,都不单是历史事件而已,它们就是神给人的鉴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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