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第267天:罗马书3:21-31
研经日课第267天:罗马书3:21-31
人既然不能靠着遵行律法显出神的义,神就在律法以外,就是在耶稣基督身上显出祂的义,满足祂公义的要求。
犹太人和外邦人在罪上并没有分别,在神的恩典上也没有分别。因为无论有没有律法,人自己都没有义,都需要神另外加给。人当初是按神的形象而造,是为着神的荣耀而被造的,凡是没有“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的人,都是亏缺了神的荣耀,都需要耶稣基督的救恩。神出于祂自己的爱、用祂的儿子为挽回祭,主动挽回、恢复我们与祂之间的关系。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这是神自己设计的方法,使祂的忿怒可以止息。神一面凭着耶稣的血,满足神公义的要求,使神可以接纳人、赦免人的罪,另一面借着人的信,使人得以取用耶稣流血救赎的功效,坦然就近神人被神称义。我们是靠着信心领受神白白的恩典,而不是靠行为。但使人称义的信心是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被称义的人必然会活出实际的行为来。
神用“信”的原则来重新接纳犹太人和外邦人。我们因信称义,一面满足了律法惩罪的要求,一面因着基督生命的大能,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所以恩典成全了律法,因信称义不仅不会废了律法,反而是坚固了律法、成全了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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