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第236天:加拉太书3:1-18
研经日课第236天:加拉太书3:1-18
无知的加拉太人因为不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所以失去了正常的悟性、对福音的认识前后矛盾。为了帮助他们恢复正常的逻辑思维,保罗向他们提出了五个尖锐的问题,用他们自己的亲身经历来唤醒他们:
1.保罗已经把福音讲得清清楚楚,鲜活地活画在加拉太人眼前,他们也真实地经历了圣灵,但却很快去从别的福音。
2.保罗并没有质疑他们重生得救的事实,而是提醒他们回想自己的经历:当他们悔改接受圣灵的时候,并不是因律法的行为、只是倚靠信心,因为那时他们都是没有律法的外邦人。
3.加拉太人都会承认自己是靠信心接受圣灵、进入救恩,假师傅却教导还需要加上律法的行为,才能配合救恩、巩固救恩,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这种说法貌似有理,其实是对人的罪性和神的恩典无知;表面上是为了神的荣耀,实际是出于人的骄傲;表面上是回应救恩,实际是麻痹良心。白白的救恩并不免费,而是昂贵到我们支付不起,所以需要基督来付代价。人若想靠肉体向神表示一点廉价的心意,只是想让自己心安理得、不必彻底否定自己。
4.他们已经靠着圣灵经历了许多苦难,如果他们现在重新倚靠肉体,过去的经历都成了徒然。
5.加拉太人经历了神的同在和供应,并不是因为遵行了律法,而是因为他们听见并相信了因信称义的福音。
十字架的道路,从起点到终点都是否定自己、倚靠恩典,既靠圣灵得救、也靠圣灵成圣,正如主耶稣所说的:离了我,你们不能做什么。
假师傅强调律法,所以保罗接着指出倚靠律法的不合逻辑之处。犹太拉比认为,不遵行律法的人是被咒诅的,但保罗却说: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摩西吩咐以色列人在以巴路山宣布的咒诅是: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人只要违犯了一条诫命,哪怕只是一次,也会受到咒诅,所以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
不能行全律法的人还有希望吗?有,但不在于人的行为,而在于那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的基督。基督的救赎之法是为我们成了咒诅,借着代赎,亲身承担了所有违法者的刑罚,律法的咒诅就从罪人转移到基督这位无罪者身上。
本乎律法和本乎应许是两个不能并存的原则,因为本乎应许是把产业当作恩典,白白赐给不配得的人;本乎律法是把产业当做工价,酬谢因行律法而配得的人。天国太昂贵了,没有人付得起代价,所以神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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