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第435天:马可福音2:13-3:6
阅读经文:马可福音2:13-3:6
问题思考:
1. 请注意当人们质问耶稣所行所为时,祂怎样以自己和祂来做的工作证明祂有充分的理由这样行。比较2:6-12。祂这样便为自己作了什么声明呢?
2. 为什么耶稣的门徒“在安息日……作不可作的事”,却不被定罪呢?后来,在为枯干了一只手的人得医治而起的争论中,谁妄用安息日而被定罪呢?由于耶稣以自己为安息日的主,而且为了人的好处而使用这个日子,我们应当怎样使用主日呢?
注:
1. 2:19。“新郎”,按照旧约的用法,实际上是描写神与祂的选民以色列人立约的关系。比较何2:16-20。
2. 2:25,26。请注意“跟从他的人”这一句重复句子。在这样的陪伴中,他们所作的事是不能定罪的。
3. 2:23,24和3:2。文士教训人说,掐麦穗是一种收割的形式,在安息日收割是律法所不许可的(出34:21);而且,除非病人性命垂危,否则在安息日治病也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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