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431
阅读经文:民数记33-35
默想经文:“你们指定的城,是要作你们的六座逃城。约旦河东指定三座,迦南地也指定三座,作为逃城。这六座城要给以色列人和他们中间的外人,以及寄居者,作为逃城,让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
( 民数记 35:13-15 和合本2010 )
逃城是为过失杀人的人设立的,平均分布在以色列人的城邑里,约旦河东三座,约旦河西三座,且通往逃城的路比普通的道路要宽一倍,并且在每个岔路口都要标上“逃城、逃城”的字样,确保误杀人的能顺利的逃到逃城里面,表明了神不喜欢恶人死亡,而是希望恶人能脱离罪孽而存活。但是毕竟误杀人的也是杀了人,所以他们的自由受到了限制,必须待在逃城里不能出来,直到大祭司去世。这就是神的公义和怜悯的平衡,故意杀人的必须要被处死,过失杀人的却可以留一条命。
但是神更大的公义与怜悯的平衡却是在十字架上,所有的人按道理都应该被神审判,但是神的儿子是我们最终的逃城,我们藏在祂的里面使我们得以逃离神的愤怒。以色列人的逃城还需要误杀人的逃到那里去,但是神的救恩确是主动临到我们身上,只需要我们接受就行。如果误杀人的以色列人就是不逃到逃城那里去,那么逃城也不能救他的命,同样,如果今天有人就是拒绝耶稣的福音,那么他也只能被神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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