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368课:利未记4:1-6:7节
利未记4:1-6:7节
经文5:1-13节:赎愆祭
赎愆祭看起来和赎罪祭非常相似,使人难以分別。基本上在赎愆祭的条例中有较清楚的实例,使人知道犯什么罪。此外它没有身分的分別,可以按力量献祭,从羊到雏鸽,甚至于细面都行。由此看来,赎愆祭的重点是要人留意到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不注意的小罪,如摸象征不洁的死虫等等。赎罪祭的重点在于不可行的去行了,赎愆祭的第一个例子却是该行的没有行,例如1节说的该为不法的事作见证的却不作,这在许多人看是极小的事,也不以为是罪,因为不是自己的罪行。然而就律法即爱的实践和彰献神的公义来看,的确是罪。爱和公义不仅包含了消极的不做什么,也包含了积极的该做什么,因此该做而不做自然是罪,例如该帮助人却塞住怜悯的心,该救人而却袖手旁观都是罪(约壹三17)。
死的动物,是不洁的物,是污秽,但摸不等于自己犯罪,所以摸了不洁的物,不是自己直接的罪行,这是间接的罪。许多时候人以为间接所犯的罪不是罪,事实上不然,例如看色情的图片,这虽然是別人拍的,但是当我们去看的时候也是罪,如同摸了不洁净之物一样。摸了別人的污秽就是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这也是一种间接的罪,例如分享別人受贿的钱财,就是在他的罪上有分,这当然也是罪。其实间接的罪是神的儿女们容易误犯而且没有感觉的,在以色列回归建殿的时期,神要先知哈该向祭司问律法说:若有人因摸死尸染了污秽,然后挨著这些物的哪一样,这物算污秽吗?祭司说:必算污秽。(该二13)以显明以色列民活在罪中而不自知。
从以上这些举例来看,赎愆祭所提到的罪主要在该行而不去行,以及一些人通常不注意的小罪,或是以为不是罪的罪。若把赎罪祭和赎愆祭中所认定的罪总和起來看,实在是没有一个义人,连一个也沒有,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三10-12)
所以肯求圣灵经常光照我,使我不要活在一些以为不是罪的罪中以致得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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