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366
阅读经文:利未记第1章
默想经文:“人献给耶和华的供物若以鸟为燔祭,就要献斑鸠或雏鸽为他的供物。祭司要把鸟拿到坛前,扭断它的头,把鸟烧在坛上,鸟的血要流在坛的旁边;( 利未记 1:14-15 和合本2010 )
利未记第一章讲的是献燔祭的条例,燔祭代表着完全献上自己,但是由于人的经济能力有限,神贴心的分成了三档,没有残疾的公牛、没有残疾的公羊,斑鸠或雏鸽,注意献鸟的话没有必须是公的要求,也没有没有残疾的要求,因为都已经献鸟了,这些人已经很穷了,再要求必须是公的并且没有残疾可能这些穷人根本献不起。
第二个特点就是献公牛或者献公羊的人是自己亲手去宰杀,而献鸟的人确是祭司去宰杀,因为鸟太小,导致血量太少,如果不由祭司来宰杀,由献祭的人自己来宰杀可能导致没处理好,因此献鸟的人只需要献鸟就可以了,神看中的是人的全心献上而不是所献祭物的价值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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