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290
阅读经文:出埃及记21:1-32
默想经文:倘或奴仆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或译: 神;下同)那里,又要带他到门前,靠近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侍主人。
( 出埃及记 21:5-6 和合本 )
今天进入了“枯燥”的摩西律法部分,律法由诫命、律例、典章组成,其中出埃及记20:3-17颁布的十诫是“诫命”,其次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细则“典章”,最后是处理人与神之间关系的细则“律例”。典章部分最开始讲的就是对待奴仆的条例,这里面有几个值得关注的地方。
首先,神没有要求废除奴隶制,虽然在教科书里面奴隶制是个非常野蛮、残酷、原始的制度,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但是这不是奴隶制的问题,是人的问题。如果奴隶主选择以爱对待他的奴隶,奴隶也可以生活的很幸福,可以收到衣食住的供应与主人的保护,甚至不想走,“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出去”。如果老板选择压迫、剥削他的员工,那么即使在今天,很多人过的也只比奴隶好上那么一点罢了,所以改变制度没有用,人总能钻到空子。
其次,1-6节内容不是像员工手册一样教奴隶主怎么管理奴隶,奴隶怎么服从奴隶主的,而是讲怎么释放奴隶的,因为神虽然没有要求废除奴隶制,但也不希望人去做奴隶,所以一个希伯来奴隶最多也就做六年奴隶,第七年就可以白白的出去,如果碰到禧年,还可以提前出去。
最后,这里面还包含着属灵意义。因为我们不认识主的时候是给罪做奴仆,认识主之后是给主做奴仆,之前我们可能是出于迫不得已,但当我们认识神的爱,认识这位赐恩典的主之后,也是出于爱的缘故心甘情愿的给神做奴仆,愿意放弃自己的自由,穿耳的仪式象征着顺服,钉入门框象征放弃自由,永远留在主人的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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