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第237天:加拉太书3:24节
加拉太书3:24节: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
很多时候我们以为把律法与恩典当作是对立的,其实,律法与恩典不是对立,而是恩典要成全律法,主耶稣也说过,我来不是要废掉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
在3:23-24节上使徒保罗说到: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
保罗用比喻来解释这重要的真理:当男孩子还是孩童的时候,父亲把他交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作为孩子的师傅,他负责监管督导,使孩子不至于受邪恶的影响。到了他长大成人,师傅的责任就完成了,把长成的少年还给父亲;作父亲的就当着众人的面,公开介绍说:这是我的儿子,可以代表我,凡他奉我的名所作的,我都承认负责。这样,算是正式成为成年的儿子,有儿子的全部权利,包括可以有父亲的印记,合法的订立契约(加四:1-7)。律法的功能,也是如此。
律法教导人道德规范,什么事当行的,什么事不可行的基本知识,能叫人知罪,但不能使人不犯罪。因此,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在此保罗已经清楚地将律法的功用指出。律法本身虽不能使我们称义,但律法却引导我们了基督跟前,使我们因信称义。律法不是神的救法,不是应许之约的内容。但律法却是神引领人接受他救法的一种工具。它并非被废弃,也不是与应许反对,它不过像一条桥梁,引人过到应许的恩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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