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第237天:加拉太书3:19 –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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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师傅可能会提出抗议:既然圣灵不能从律法而来,律法不能使人称义,也不能改变原来的应许,反而会带来咒诅,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为什么神还要在西奈山上赐下律法呢?为此,保罗阐明了律法的目的和特性:
1 ,律法原是为过犯添上的,不是提供蒙神悦纳的道路,而是提出神所要求的标准。律法显明了人的罪性,让我们承认自己是无可救药的罪人,引我们盼望那将要到来的应许。而遵行律法的人想除去的不是罪,而是罪咎感;想要的是解决问题,而不是脱离罪性。
2,律法的功用是暂时的,只是为了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人既因律法而知罪,却又无力对付罪,只有等候基督的拯救。
3,律法是借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立约双方都有守约的义务,人既无法守约,就要接受律法的惩罚。
神却是一位,应许是神向亚伯拉罕单方面所作的,不需要中保,神自己负责成就应许,永远不会因着人的失败而失效。
4,律法不但不能废掉神的应许,也不会与应许对立,因为:
律法并没有叫人得生的能力,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神赐给遵行律法之人的生命,只是在地上暂时的存活。律法的目的并不是使人得生命,而是指出一条叫人得生命的道路;不能给人生命,却能催逼人寻找生命。
5,律法的功用是关上所有的自救之门,催促人走向唯一的得救之路;不是与应许作对,而是为人预备承受应许的道路。
世人在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受制于世俗小学的约束,也就是真理的启蒙阶段,包括犹太人的律法或外邦人的哲学和道德,就像地上的父亲为儿子预定成年的时候一样,父神也预定了基督降临的时候,以救拔祂所拣选的人脱离律法的捆绑,被收养为神的儿子。
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祂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让我们体验儿子的身分;这没有任何先决条件,完全是恩典。父神不但差遣祂的儿子,也差祂儿子的灵进入我们心中,不但收养我们为儿子,也使我们里面有神儿子的灵;不但赐给我们神儿子的地位,也要把我们培养成熟到可以实际承受产业的地步。三位一体的神全部参与了救赎的工作:圣父计划了救恩,圣子成就了救恩,而圣灵被作为儿子名分的灵,正如神早已预言的: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圣灵是神赐给每一个信徒的礼物,祂不但使我们能确定自己是神的儿女,而且感动我们像客西马尼园园的圣子一样亲密地呼叫神:阿爸!父!使儿子的客观事实成为主观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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