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236
阅读经文:加拉太书3:1-18
默想经文: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 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 加拉太书 3:10-11 和合本 )
基督教的教义里面有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功过不能相抵,就是哪怕一个人做了再多的好事,只要犯罪都不能让他得救,这其实是符合我们的常理的。比如说我们开车闯红灯了,你跟交警说我没有超速、没有超载、没有酒驾、没有无证驾驶这些有用吗,没用,因为改变不了你闯红灯这个事实,现在交警罚的就是你闯红灯这件事。同样,哪怕我们一生完美无瑕只犯了一个罪,那么这个罪也是需要我们付上代价的,而罪的工价就是死,除非我们一个罪都不犯,很明显世界上没人能做到也没人能保证, 这就是为什么“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
而人为什么天然就想靠自己守律法、做好事来称义,除了基督教世界上其他的所有宗教都是这么干的,是因为人作为一个罪人就是会骄傲、会自以为义,可以说人想靠着自己的好行为得救这种想法本身就是罪的一种表现,凡是不出于神的、偏离神的都是罪,所以我们不能放着耶稣基督这条阳光道不走,去走律法这条独木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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