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503
阅读经文:士师记14-15章
默想经文:参孙下到亭拿,在那里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参孙上来禀告他父母说:“我在亭拿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愿你们给我娶来为妻。”他父母说:“在你弟兄的女儿中,或在本国的民中,岂没有一个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参孙对他父亲说:“愿你给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悦她。”他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因为他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那时,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 士师记 14:1-4 和合本 )
这段经文看上去圣经是在批评参孙的父母,是参孙的父母没有属灵的眼光,阻止参孙去那个非利士女子,因为参孙娶那个非利士女子是“出于耶和华,因为他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乍一看好像是这样哈,可是我们把这段经文详细分析一下就会发现不是如此。首先亭拿这个地方是梭烈谷附近的城邑,梭烈谷是什么地方呢,是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的边界,参孙一直在这个地方游荡,所以他就看上了一个非利士女子。这就好比一个信徒如果成天在信仰和世界之间游离,那么最终的结果一定是爱世界。而参孙爱上这个非利士女子的原因是“因我喜悦她”,“因我喜悦她”原文是“因祂在我眼中是可喜悦的”,结合下她父亲的话“她的妹子不是比她还美丽吗”,可见参孙想娶她完全就是因为这个女子长得漂亮,神会喜悦祂的子民和一个女子结婚仅仅是因为对方长得漂亮吗。其次这个女子是个非利士人,不是以色列人,神虽然只禁止以色列人和迦南人通婚,没有禁止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通婚,但是非利士人毕竟是“未受割礼的”,是外邦人,在旧约背景下想必神也不会喜悦这事。
这么来看参孙父母的阻止、反对是对的,那么圣经为什么要记载“他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呢,我们可以对比另一处记载,约瑟对他们说:“不要害怕,我岂能代替 神呢?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 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许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现在你们不要害怕,我必养活你们和你们的妇人孩子。”于是约瑟用亲爱的话安慰他们。( 创世记 50:19-21 和合本 )我们可以发现约瑟的哥哥们卖约瑟也是出于耶和华,因为“神的意思原是好的”。所以这里的“出于耶和华”不是说神喜悦这样,而是神的任凭,或者说神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神的大能到一个地步,能将人的错误、过犯转化成祂的美意。但不是说神有这样的能力我们就可以故意犯罪了,因为神的旨意是不可阻挡的这不假,但是我们犯罪最终亏损的是我们自己,参孙最终为了他的随意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希望我们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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