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564
阅读经文:约伯记34-35章
默想经文:你若犯罪,能使 神受何害呢?你的过犯加增,能使 神受何损呢?你若是公义,还能加增他什么呢?他从你手里还接受什么呢?你的过恶或能害你这类的人;你的公义或能叫世人得益处。(约伯记 35:6-8 和合本)
以利户这话说的也没毛病,神要求人追求行善和公义,离弃罪恶,不是这么做对神有什么好处,因为人犯罪不能贬损神本身的荣耀,就好像在窗玻璃上贴了一层纸,虽然看上去房间里是变暗了,但是太阳本身的光辉并没有减弱,同理人行善也不能使神的荣耀增加一点,因为一切都是神的,人都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所以如果我们觉得我们的好坏能够影响到神,那我们属实太高估自己了。那么神为什么要求我们这么做呢,因为神爱我们,这么做能给我们带来好处,如果每个人都做恶,那么人类早就灭绝了,只有人人都付出一点爱,世界才会变成美好的人间而不是地狱。因此神的旨意看上去都是在辖制我们,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做,但这都是为了我们的益处,破碎的过程虽然很痛苦,但一旦破碎过了,我们就能体会到与神同在的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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