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428
阅读经文:民数记30章
默想经文:她若在丈夫家里许了愿或起了誓,要约束自己,丈夫听见了,却向她默默不言,没有不允许,她所许的愿和约束自己的话就都有效。她丈夫听见的日子,若把这些全废了,她口中一切所许的愿或约束自己的话就不算为有效。她丈夫已把这些都废了,耶和华也必赦免她。( 民数记 30:10-12 和合本2010 )
民数记30章乍一看很像中国古代的“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女子未出嫁时的许愿或发誓要受到父亲的审查,出嫁后的许愿要受到丈夫的审查,看上去很没有自由,也不能有自己的主张。但是神的启示是渐进的,在当时的以色列是父权制,以父亲为代表的家长就是一家的代表,家长要负起领导全家的责任。另外神对父亲/丈夫的权力也进行了限制,他们要废弃女方所许的愿必须在“听见的日子”也就是当天进行,如果过了当天再要废“就要担当妇人的罪孽”,也就是不能事后诸葛亮,也不能随意滥用权柄想废就废。
同理,在圣经中权柄通常是与责任联系在一起的,丈夫或妻子既然有承认或废去女方许愿的权柄,就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丈夫通常能废的是“冒失话”,也就是没有经过仔细考虑、一时冲动的许愿或发誓,如果父亲/丈夫滥用自己的权力,那么神也会追讨父亲/丈夫滥用权力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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