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419
阅读经文:民数记18:8-19:22
默想经文:“但那污秽而不洁净自己的,要将他从会中剪除,因为他玷污了耶和华的圣所。除污秽的水没有洒在他身上,他是不洁净的。( 民数记 19:20 和合本 )
本章的条例是触摸尸体不洁的条例,因为可拉一党叛乱的事情,以色列人倒毙了一万四千七百人,以色列群体中从来没有一次性死这么多人,所以神颁布了这条条例。沾染污秽不一定是故意的,所以神给了除污秽的渠道,但人如果故意不用除污秽的水洒在自己身上来洁净自己,就是故意抵挡神、藐视神,所以应当从以色列人中剪除。
因此犯罪不可怕,没有人能做到永远不犯罪,耶稣的宝血足以涂抹一个人所有的罪,可怕的是不接受耶稣的救恩,故意抵挡神,这样的人是不得救的。神能救各种各样的人,唯独救不了抵挡神、不接受神救恩的人。那么什么是有救恩的表现 ,我们都见过植物,如果植物是活的,那么不管环境有多恶劣它都能生长,同样只要我们接受了神的救恩,那么我们对神的信心也一定会增长,行为一定会有所改善,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而不是有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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