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408课:民数记3-4章
民数记3-4章
经文3:12节:我从以色列人中拣选了利未人
神拣选是由于他完全的主权。神从所有的以色列人中,特选利未人事奉他。神为何这样作,我们不能知道;但我们当知道,神有主权,他要怎样作,就怎样作,包括从不必要我们知道,也不必向任何人负责。
利未人的职分是服事祭司的。在会幕里,事奉神的工作很多,绝不是亚伦和少数祭司所办理得来的,必须有人帮助。这就是规定利未人要作的。这类工作看来并非显耀尊贵,而且一部分要用体力劳动,所以并不是每个人,都作得满意。但既然拣选的是神,神就可以自由配搭,人不能发表反对意见。
在旷野路上,利未支派哥辖族的可拉一党,就觉得受了委屈,埋怨分派的工作不够理想,而联合流便的首领们,聚集攻击摩西,亚伦说:你们擅自专权,全会众个个既是圣洁,耶和华也在他们中间,你们为甚么自高超过耶和华的会众呢?摩西向他们指出,你们这利未得擅自专权了,神从以色列会中将你们分别出来,使你们亲近他,办耶和华会幕的事,并站在会众面前替他们当差…为小事…还要求祭司的职任,结果,地开口吞灭他们,其余的人遭火活活烧死。(民一六:1-25)
在神的圣工上,必须遵从神的安排。守自己的本分,不是擅权越分;不守自己的本分,以为自己很高明,想要照自己的意思来,就是擅权越分,是最得罪神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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