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394课:希伯来书7:15-28节
希伯来书7:15-28节
律法和起誓的话有何区别(28节)
利未人作祭司的职任乃在律法之下;只有主耶稣是起誓立的(11节,20-21节)。律法乃是属肉体的条例,而起誓乃是照无穷之生命的大能(16)。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18-19节)。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后起誓的话,是立儿子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远的。更美的指望指的就是起誓的话,从此不在律法之下(19节)。律法是使人知罪,因此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27节);但基督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27节)。6:19中说,我们有这指望,如同灵魂的锚,又坚固又牢靠,且进入幔内,神的应许和神的起誓成了我们更美的指望。
更美之约的中保(22节):这约所以美,因为是起誓立的。它越过人的软弱,乃是神直接的恩典。因着他永远长存,他祭司的职任长久不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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