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383课:利未记25章
利未记25章
经文:23节: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这是土地买卖最基本的原则,因为所有的土地都是神的,他才是土地的主人,而每一个拥有土地的人都是土地暂时的管理者。人在地上也都是暂时的,都是寄居的,都是客旅。这个寄居者对世人是一个残酷的现实,但是对神的子民来说,却是一个美好盼望的依据,表示有一个更美的家乡为神的子民存留,而先圣先贤们的信心就在这里(来十一13-16)。
24-27节看到,对于有钱买地的人都得先有个心里准备,首先卖地的人在经济状况许可的时候可以将地赎回,即便没有能力赎回,在禧年来临的时侯,地要自然归还卖地的人。所以在以色列投资土地买卖是很不合算的。然而,这个规定对所有的人都是何等重要的提醒,因为地上的产业都是暂时的,有一天都要交出来。即便不受以色列律法的限制就不用交出来了吗?不,在人离世的时候不是都交出来了吗。就像神对那个无知的财主所说的:…无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灵魂。你所预备的要归谁呢?(路十二20)
按著起初分地的原则,每一个以色列人都有自已的地业,就是后来的以色列人也都能够从他们的祖宗那里来承受地业。但是可能有人经营不善,以致于必须卖掉土地才能生存。然而神也眷顾他们,为这些贫困的人留了一条后路,…到了禧年,地业要出买主的手,自己便归回自己的地业。这个条例对他们自己和子孙都是极其重要的,因为他们的权益不会被不肖的先人给卖掉。当然更重要的是神要他的儿女们明白,有一天我们要在神的恩年里得回神所赐给我们永远的家业,那才是我们永远的盼望。
感谢主为我预备了永远的住处和产业,是人所不能夺走的,所以求主帮助我存欢喜的心来度在世寄居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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