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373课:利未记12:1-13:46节
利未记12:1-13:46节
经文13:1-28节
利未记用了两整章(十三、十四)来记录有关大麻风的条例,可见这是一件相当重要的事。而且我们也对主耶稣经常医治长大麻风的人印象深刻。此外圣经在描述大麻风的患者得痊愈时,所用的词不是医治而是洁净,这是什么道理呢?从一个长大麻风的患者在痊愈之后要献赎罪祭这件事来看,神的心意本就不是在和百姓讨论病症的问题,乃是用它和罪的共有特征,来教导神的子民如何持守圣洁。因此大麻风的认定基本上有二个根据:
一、深入皮肉:深于皮这个词在十三章一共出現了七次,它是断定大麻风的第一个根据。由此可知,大麻风不是一种仅存于表面的皮肤病,它还能够深入皮肤进入人的身体,因为能深入体内的病比附于皮肤外的病更难治,对人生命的影响也更大。这个病和罪也有相似的状況,罪不紧是外面行为的一些错失,罪也能够进入人生命的深处辖制人的意志,也把人带入死地,如同病入膏肓,无法医治。
二、发散开来,这个词它显示出大麻风的另一种特质和可怕,麻风病并非只出现在身体的某一个部位,它是会扩散的。就像现今的癌症,当癌细胞在人的体內不断地扩散,就持续破坏不同的器官,并产生强烈的疼痛。麻风病发散的影响力并不止于本人,也会传染和它接触的人。就如罪也会在人的生命中扩散。许多人的失足是轻忽罪的扩散力,总以为我只是做这么一次不会有什么事,那里知道就这么一次,就被罪给缠上了,而且是小罪变大罪,一个罪变成许多的罪,最终被深陷在罪里不能自拔。就如大卫由淫乱罪,最后变成杀人罪,连自己的子孙都因此遭祸,就如世人所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就是这个道理。藉著这个大麻风条例使我能更明白罪的权势,因此求主保守我不让罪在我生命中作王,把我陷在罪中,犯罪得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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