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354课:提摩太前书3:1-13节
提摩太前书3:1-13节
1,对于作监督的人有哪几个方面的要求?1-7节
羡慕善工:自己愿意,不是被逼或无奈,乃是羡慕甘心,出于乐意。
必须无可指责:没有任何明显的品格上的缺点可以被人抓住把柄,但并不是指绝对的完全或无罪。而是生命成熟到一定程度以致不受任何明显的罪之辖制或缠累。
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在婚姻中见证神的旨意,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在晓得管理教会之先,必须是一个能管理家庭的人。第5节特别重要: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每个人自己的家就象是一个试验基地一样,这是显明自己属灵品格最最实在的地方。
时间上的要求:初入教的不可作监督,这个职分容易叫人自高自大,自以为是,因此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就是被神降为卑,而面对羞辱。
品格上的要求:有节制,自守,端正,乐意接待远人,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温和,不争竞,不贪财。
节制指不放纵,是针对各种情欲的事情而言。自守、端正,指在凡事上有规有矩,尺寸把握非常之好,值得敬重。
乐意接待远人:一个在教会中担任监督职务的人是一个能够爱陌生人,开放家庭来接待别人。
只要温和,指一种谦卑的忍耐,面对不义、污辱、虐待而无怨无恨,无论如何都信靠神。
此外还有四个“不”: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争竞,不贪财。
在教外有好名声:有时候不信主的人比我们信主的人眼睛更明亮,看得更清楚。一个作监督的人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否则一旦被人毁谤,这便是落在魔鬼的网罗里了,引起外人的毁谤。
能力方面:善于教导。
2,对于作执事的人有何要求(8-13节)
从品格上说必须端庄,不一口两舌,不好喝酒,不贪不义之财,端正指的是庄重及尊严,不是那种举止轻佻、态度不恭的人。言语上要一致(不一口两舌),肉体的需要上有节制(不好喝酒),心中的贪婪上有对付(不贪不义之财)。
对于真道的要求:有清洁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奥秘。对于监督的要求是善于教导,对于执事的要求则是能固守真道的奥秘。唯有清洁的良心才得以固守真道的奥秘,清洁的良心乃是蒙耶稣宝血洁净的良心,而且是对神、对人所存的无亏的良心(徒24:16)。
就着具体程序来说,必须先受试验。没有可责之处,然后叫他们作执事。
就着家庭的见证来说,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儿女和自己的家,神极为看重家庭的见证。
11节,对于女执事的要求也是如此,必须端庄,不说谗言,有节制,凡事忠心,因为善作执事者首先是自己就得到美好的地步,在服事主的事上有根有基,站立得稳,起关键重要的作用。其次是在基督耶稣里的真道上大有胆量,能使自己对神的话更有把握,更有确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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