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310
阅读经文:哥林多前书8-9
默想经文: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哥林多前书 8:12-13 和合本 )
权利是什么,是可以做某事或不做某事的自由,在不信的人看来,只要不违法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道德水平稍微高一点的,只要不影响他人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但是对于基督徒来说,自由不光是不能影响他人,还不能绊倒他人,这个要求是最高的,因为人学好的可以学不会,但学坏的一学就会。当时哥林多教会就是这样,信心高的人觉得吃祭偶像之物没什么,吃了不能代表自己就是祭偶像了,但是对于信心不高的人来说,他们可能会有样学样也跟着吃,但是吃了良心又不安,最终就把人绊倒了。因此保罗就劝诫那些信心高的人为了信心软弱的人的缘故甘愿放下自己的权利,选择不吃。什么是爱,这就是爱,如果一件事对他人没有好处,哪怕对自己而言是合法合理的,也甘愿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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