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第290天:出埃及记 21:1-32
研经日课第290天:出埃及记 21:1-32
律法是显明神性情的,典章的重点并不是为了管束惩罚、维持秩序,而是为了指出人准确活在神面前的道路,引导百姓根据爱人如己的原则,处理人与人之间的问题,训练百姓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
主前15世纪,人类普遍实行奴隶制。圣经并不主张奴隶制,但也没有特别称许某种社会制度,因为地上的国度都带着残缺。神所关心的不是改变制度,而是改变生命,最终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使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因此,无论是奴隶制还是封建制、民主还是专制,任何社会制度都可以被神使用,只要掌权者不违背圣经,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以色列人的奴仆并不像其他国家的奴隶,只被看作工具和财产,而是被当作人对待,享有安息日和安息年的权利。买希伯来人作奴仆,实际上是签订六年的雇工合同,第七年便可重获自由,进入安息,并且主人“要从你羊群、禾场、酒榨之中,多多地给他;耶和华——你的神怎样赐福与你,你也要照样给他。”如果禧年先到了,希伯来奴仆也可以提前获得自由。
你若留意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这一切的命令,就必在你们中间没有穷人了。因此,以色列人如果陷入饥荒、贫困,甚至要卖掉自己,大都是他们离弃神、不谨守律法,以致招惹神管教的结果。当时的人一旦成为奴隶,就永远是奴隶,就像人一次被罪捆绑,就永远无法脱离罪的辖制。然而神并不甘心祂所拣选的人永远在管教中、永远作奴隶。
不愿意离开主人的这位奴仆经历了恩典,也认识了赐恩的主与恩典的关系,所以选择用自由去换取恩典。这个选择的根据是“爱”。因为奴仆爱他的主人,也爱他的妻子儿女,所以不愿意自由出去,甘心乐意地留在主人家中,维持与赐恩的主的关系,继续在爱中享用恩典。
被基督的宝血所买赎的人,也是因着爱作了神的奴仆,甘心乐意地永远事奉神。
2-11节的典章超越了一切人类法律,首先提到怎样释放希伯来奴仆,表明神的心意是要把人恢复到自由地享用神应许的地位上。神怎样白白地释放了祂的百姓,百姓也要白白释放他们的奴仆。
人若故意损害神的形象,结局就是死亡: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若有人毁坏神的殿,神必要毁坏那人,因为神的殿是圣的,这殿就是你们。
在神的眼里,奴仆也是照着神的形象被造的,所以主人不能把他看为畜类。主人若做不到这点,就失去了作主人的资格。
放他去得以自由,相当于对主人的惩罚和对仆婢的补偿。
孕妇和仆婢都是弱者,在人的眼中,孕妇是软弱的,仆婢是没有地位的,但神的典章却首先关心弱者。神的心意一面是用公义的追讨来保护人,一面是引导百姓学习用爱来眷顾人。
神看重人,过于看重人的财物。神的心意是不喜悦死亡,所以每个人都要尊重生命,因为这生命是神所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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