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284课:罗马书13章
罗马书13章
1节: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
我们的身份虽然是属天的公民,但只要活在地上一天,仍须要尽做人的责任,尽地上国家公民的义务。我们很容易因属灵的责任,而忘记了属肉身的责任。其实,尽我们属肉身的责任,有助于尽我们属灵的责任。世人顺服地上掌权的,是因为惧怕法律的制裁;我们基督徒顺服掌权的,乃是由于敬畏神,因为权柄都是出于神主宰的许可和安排。人天然的性格是不服神的,但因着神的救恩,如今在新的生命里就能顺服了。因为在每一个权柄的背后,都有神手的安排;表面看,我们是顺服属人的权柄,其实是顺服神自己。在圣经中真正理想的社会制度,乃是全体都在神的管治之下――政府秉承神的意旨为人民服务,人民因敬畏神而服从政府。但是现今这个世界还是被罪恶充满,我们对地上政权的服从并不是没有限度的,只有神配得我们无限度的顺服。特别是当政府的命令,与神的命令相抵触时,我们不能听从那个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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