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第266天:罗马书3:1-20
研经日课第266天:罗马书3:1-20
既然犹太人在神面前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只有里面作犹太人才算数、内心的割礼才有用,那么,神为什么要拣选犹太人?为什么要他们的肉身受割礼?神不会作虚空无益的事,祂拣选犹太人,首先是为了将祂的旨意和计划交托给他们,好向世人启示出来。其余的长处包括: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
虽然犹太人托管神的圣言,但许多犹太人还是不信耶稣就是基督啊?保罗的答复是:虽然犹太人中有不信的,但他们还是成就了神的托付,把神交付的话语保存下来。而神借着犹太人所启示的旨意,不会因为部分犹太人的不信而落空。人的不信无法改变神的信实,也不能破坏祂话语的成就,相反,只会更衬托出神的真实。人的不信,不如说是让世人认识自己的虚谎,而不是令神的真实遭受指责。
保罗又假设有另一个反对意见:如果人的不信反倒显出神的信实,人的不义反倒显明了神的义,那么,人的罪既然使神得到益处,为什么神还降怒施行报应呢?这样岂不是不义吗?保罗的回答是:公义是神不可或缺的属性,如果祂不报应罪恶,怎么能审判世界呢?
神固然可以把坏事变成好事,但如果人作恶以成善,用恶的方法去做好事,结果也要受到公义的审判。
保罗假设又有人质疑:我们犹太人守律法,在神面前作恶比较少,比外邦人强。保罗的回答是:不错,外邦人犯了罪,但犹太人也犯了罪,在神面前都会被定罪。因此,靠行为蒙神悦纳是不可能的。在人看来,有好人、坏人之分,但按神的眼光来看,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因为人都不寻求神,却与神为敌,通不过神公义的标准。
律法的功用并不是要使认识律法的犹太人靠行律法而得救,而是为了指证他们的罪,使他们无话可说,和外邦人一样伏在神审判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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