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日课第262天:罗马书1:1-17
研经日课第262天:罗马书1:1-17
希伯来文化中的“义”,不是做对事,而是在法庭上站对地位,“义”就是在对的一方,“恶”就是在错的一方。神自己是公义的,凡与神的关系上在对的一方的人,就是义人。因此,福音所显明的“神的义”有两层意思:
1、虽然世人都犯了罪,但如果因着信与神建立了对的关系,就可以成为在对的一方的义人,不被定罪;
2.福音是神的儿子做成代赎、罪人因信称义,神在方法上没有落入不义。
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是凭信心入门,又以信心为道路,以信心为巅峰,始终都是借着信。人以信心接受救恩、与神恢复正常关系,又在信心里接受基督的生命,然后以信心接受十字架的对付,在信心里接受基督为我们里面的丰满,以致成为神荣耀的儿子。
义人必因信得生中,“信”原文意思是坚定、忠贞,这种坚定或忠贞是基于对神与祂的话有绝对的信心。保罗应用哈巴谷的话来说明福音的基本真理:凡因着信成为义人的,还要继续因着信活在神的面前,否则就得不着神丰富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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